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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全省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产出质量,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能力,加快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加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更好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江苏省专利政策出台了!
一、资助对象
在江苏省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本省户籍居民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国(境)外专利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其他共有人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中国公民。
二、资助范围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对我省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给予适当资助。
(二)国(境)外专利
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1、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外国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检索为有效法律状态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2、受让取得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国(境)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在国(境)外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检索为有效法律状态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给予适当资助。
3、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受让取得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在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检索为有效法律状态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的,按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标准给予适当资助。
(三)国内发明专利年费
从专利申请日起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维持年限达7-9年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年费给予适当资助。
(四)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
2019年1月1日 -12月31日期间获得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纳入省知识产权奖补资金支持范围。
三、注意事项
1. 国内专利是否需要权利人申报?
国内专利不需要权利人主动申报,省知识产权局按照上一年度各设区市、县(市)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数量确定省专利资助资金下达数额,由各设区市和县(市)知识产权局依据本地区专利资助政策统筹使用。
2. 涉外专利是否需要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
涉外专利不需要各地市审核,权利人申报后,直接由省局审核。
3. 授权日期是指什么日期?
授权日期以“授权公布文本”上的授权公布日为准。
4. 申报时是否需要上传票据、营业执法、身份证件等?
不需要上传任何票据,也不需要申报人上传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但共同权利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签章并上传,并要求申报人银行开户信息与申报资助的专利权利人必须一致(或权利人之一);
5. 有共同权利人或有转让情形的专利如何申报?
如果有共同权利人,须提交共同权利人委托书并盖章;如果有转让情况,须提交转让协议。
6. 是否需要提供授权证书?授权公布文本的中文译本是指什么?
不需要提供授权证书,只需要上传授权公布文本及中文译本,中文译本需自行翻译“授权公布文本”首页(扉页),这两个文件放在一个PDF里面上传至申报系统。
7. 必须出具法律状态检索报告?
是的,所有申报资助的涉外专利均需要须提供具备资质的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原件扫描件。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20年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
四、申报平台
(一)项目申报网址:
http://221.226.179.235:8080/nbsgd
(二)用户注册界面:
(三)填报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