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市2020年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和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数量: 1153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0-03-26 来源: 本站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府﹝2017﹞4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7-2019)的通知》(苏府﹝2017﹞136号)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苏州市2020年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和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苏州市2020年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苏州市2020年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苏州市2020年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苏州市2020年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勇登行业高峰,根据《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精神发布本指南。

一、支持重点

本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先导产业重点企业、特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拥有较强市场话语权,具有行业引领性、标志性、知识产权密集型、知识产权能力较强的企业,在创新驱动战略引领下,迫切需要关键技术或共性技术重大突破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类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本行业全国排名前50位,企业资信等级在AAA级以上,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信用良好。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企业连续盈利,销售收入超过5亿,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

2.企业具有强烈的创新发展战略意识,建立适应企业战略发展的创新机制,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水平高。

3.企业基本形成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运用专利信息分析指引创新发展的能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获得绩效评价优秀或通过第三方认证,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占企业研发人员比3%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基本形成行业相对优势。拥有有效发明专利60件以上且在国(境)外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件以上且拥有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已获批中国驰名商标或江苏著名商标,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二)创新创业人才类企业

1.在苏州注册设立五年以上,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已拥有本行业具有原创性技术或对行业发展具有主导性的核心技术,近两年连续处于赢利增长状态,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

2.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研发人员占企业员工总额的50%以上,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以上。

3.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较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专业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职能明确,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获得绩效评价优秀或通过第三方认证,具有专利信息分析运用能力,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2人以上。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且在国(境)外累计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且拥有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已拥有商标注册以及其他知识产权。

4.企业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特别说明:本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从事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但需提供相关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

三、预期目标

通过实施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计划项目,进一步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的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核心技术的突破能力,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实施能力,专利、商标、标准的战略布局能力,建立知识产权攻防体系,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话语权,引领产业发展。

项目合同应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计划使用资金等情况,在项目培育期内主要目标应达到:

(一)构建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大数据平台。

(二)利用全球专利大数据分析关键技术突破的发展方向、技术路径、市场趋势,构建关键技术突破的知识产权风险规避机制,构建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的机制,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建立科学的专利导航分析机制。

(三)开展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或者收购相应技术专利、专利使用权等,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四)围绕关键技术突破构建高质量、高价值专利、专利组合等知识产权优势,开展专利、商标布局和技术标准化建设,形成商标、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的攻防体系。专利申请的质和量显著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在国(境)外申请发明专利量每年增长20%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在国(境)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量每年增长10%以上。

(五)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并实施符合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围绕企业战略发展构想,进行前瞻性、先导性、战略性知识产权布局,构建知识产权战略优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形成适应企业战略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企业专利质量监测、评估系统,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增强专利授权率和控制力。

(七)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许可、投融资等多种途径,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运用知识产权打造企业竞争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八)加快建设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专业工作队伍,形成一支能支撑企业战略发展的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专业化综合工作团队,专业工作人员占研发人员比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5%以上、创新人才类企业10人以上(其中专职人员5人以上),设置知识产权总监,培养引进若干名拥有专利代理人、专利信息分析、专利质量评估、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法律等资质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员。

(九)增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围绕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构建产业技术优势、知识产权优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企业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企业销售收入和利税率同步增长,企业综合实力在全国排名争先进位。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须填写《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纸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申报材料须如实反映近年来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等实施本项目的基本条件。计划项目任务书须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详细内容。

(三)附件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产学研合作协议文本、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企业贯标绩效评价结果或第三方认证证书、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相应资格证书、省级以上各类企业称号证书(文件中名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能反映单位资质、信誉、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等状况。

《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和有关合同书,可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www.szqts.gov.cn)“通知公告”中查询和下载。

五、申报程序和数量

请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地原则上限额申报3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不列入申报限额。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上报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签署推荐意见后(县级市项目须会同本地财政局盖章)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单位进行网上和书面同时申报,因网上申报平台正在升级改造,具体网上填报时间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送达我局,纸件、电子件材料应与系统材料一致。

项目联系人:李彦涛 电话:0512-68615318;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南楼13楼1315室。


附件2

苏州市2020年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知专﹝2016﹞23号)的要求,发布本指南。本指南指导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有关企业做好2020年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和培育工作。

一、支持重点

项目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先导产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企业、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从事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中小型企业等。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项目申报范围:苏州市(包括各县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发展基础较好。规模以上的工业制造类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利润近三年稳步增长,且利润每年基本保持300万元以上。

(二)项目申报主体研发创新能力较强。拥有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或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近三年大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中小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分别达到3%、5%以上。

(三)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标”工作,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或绩效评价合格(含)以上,专利战略意识较强,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科学、人员配置合理,已建立比较完善的专利数据库,专利信息运用良好,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件(含)以上的单位,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稳定,近三年知识产权经费占研发经费的比重5%以上,并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

(四)项目申报主体拥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在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积极利用产学研合作,已与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项目研发攻关等各种形式已取得良好科研成效,且专利权属清晰。

(五)项目申报主体有良好的高端专业服务合作关系。在不断增强自身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同时,发挥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作用,根据发展需求在专业技术领域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专利战略布局、高质量高水准的专利申请代理等方面开展紧密协作,相互建立良好的长效合作关系。

(六)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尊重知识产权,重视社会责任,建立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和社会诚信管理机制,近三年没有出现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有关政府支持项目、污染环境、拖欠员工工资和发生生产安全严重责任事故等的不良现象,社会资信较好。

(七)项目申报主体所申报的项目符合相关要求。产业领域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支持的主导产业,技术领域属于引领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新型技术,技术特征具有较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在我市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专利积累。

特别说明: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从事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但需提供相关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撰写前请仔细阅读《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中的撰写说明。

(二)申报材料须如实反映近年来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项目任务、目标、保障措施和详细进度等计划实施情况。

(三)项目申报人的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告、纳税等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工作状况的证明材料,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及高端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的协议复印件等。

(四)申报书纸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件WORD文档。

《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件请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www.szqts.gov.cn)“通知公告”中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程序和数量

请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地原则上限额申报3项。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上报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单位进行网上和书面同时申报,因网上申报平台正在升级改造,具体网上填报时间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送达我局,纸件、电子件材料应与系统材料一致。

项目联系人:谭善华 电话:0512-69821315;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南楼13楼1315室。


附件3

苏州市2020年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升企业有效运用专利制度促进创新发展的能力,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知专﹝2015﹞83号)的要求,发布本指南。本指南指导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有关企业做好2020年的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和培育工作。

一、支持重点

项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传统优势企业等,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自贸区苏州片区内新设立从事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纳米技术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企业,在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苏州市(包括各县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二)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苏州市姑苏人才创新创优类企业,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完善,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创新创业人才企业5件以上);

(三)企业领导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2名以上,2018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达50万以上(创新创业人才企业20万以上);

(四)企业能够为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和专业人员保障;

(五)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尊重知识产权,重视社会责任,建立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和社会诚信管理机制,近三年没有出现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有关政府支持项目、污染环境、拖欠员工工资和发生生产安全严重责任事故等的不良现象,社会资信较好。

特别说明: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自贸区苏州片区内新设立从事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纳米技术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企业,在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但需提供相关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和经营状况等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情况,企业现有技术和成果优势,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等。项目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情况,企业专利导航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的实施计划;

(四)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等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证明材料,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意向等材料的复印件。

《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件请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www.szqts.gov.cn)“通知公告”中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程序和数量

   请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地原则上限额申报15项。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上报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单位进行网上和书面同时申报,因网上申报平台正在升级改造,具体网上填报时间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送达我局,纸件、电子件材料应与系统材料一致。

项目联系人:李彦涛 电话:0512-68615318;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南楼13楼13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