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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源观点 | 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申请流程和常见问题

浏览数量: 73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4-06-11 来源: 本站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江苏保护中心”)开通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业务已满一个月,期间接到不少创新主体的来电咨询,在此针对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的具体申请流程和常见问题给大家介绍如下。

一、专利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申请流程

(一)注册备案

申请人可点击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一窗口统办”中的“专利快速预审”-“用户备案”-“进入系统”按钮,进行用户备案。

若为首次登录,需注册非个人用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用户类型,其中代理机构用户类型选择为服务机构,创新主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使用该注册用户登陆平台,进入用户备案页面,填写备案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备案申请表等,完成备案申请,等待备案通过。


(二)案件预约和提交

申请人备案通过后可在“专利复审优先审查”“专利无效宣告优先审查”模块进行案件预约,选择案件材料提交日期,并在预约日当天完善案件信息,按系统提示上传案件材料,提交案件。

专利复审优先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有:《复审请求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下称“国知局”)出具的《驳回决定》、《驳回决定》针对的专利申请文本、《专利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书》、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如1.委托代理机构提交,需提交委托书;2.有多个复审请求人,需提交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优先审查声明;3.符合专利复审优先审查条件的证明材料。


专利无效宣告优先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有:《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专利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书》、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如1.委托代理机构提交,需提交委托书;2.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共有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需提交全体专利权人同意优先审查声明;3.符合专利无效宣告优先审查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案件审查

江苏保护中心进行复审、无效宣告的优先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已受理复审、无效宣告案件进入优先审查审核环节,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发放审查合格通知书;存在需补正情形的,发放审查意见通知书,补正合格后发放审查合格通知书;存在不可补正情形的,发放不合格通知书并告知理由。


申请人收到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合格通知书后,及时向国知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正式请求并缴费,获得委内编号当日登录系统,在“复核案件”处将委内编号和缴费证明提交至江苏保护中心。


江苏保护中心收到上述信息后将案件提交至优先审查通道,并向申请人发送进入优先审查通知书,完成优先审查流程。


二、常见问题

(一)未备案用户是否可以申请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

答:不可以哦。目前线上办理通道仅针对备案用户,未备案用户无法提交。

(二)向江苏保护中心申请优先审查的,是不是等同于向国知局提交复审、无效宣告请求了?

答:不是哦。江苏保护中心受理的仅仅是复审、无效宣告优先审查,而不是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申请人仍需向国知局提交请求并缴费。

(三)专利申请阶段已经优先审查的案件,现在进入复审阶段想要优先审查,可以向江苏保护中心申请吗?

答:此类案件申请人可直接向国知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优先审查请求书,延续优先审查,江苏保护中心不再受理。

(四)已经向国知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无效请求的案件是否可以向江苏保护中心申请优先审查呢?

答:可以的。已提交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申请优先审查时上传已提交的复审、无效宣告请求书;还未提交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申请优先审查时上传拟提交的复审、无效宣告请求书,优先审查通过的案件需及时向国知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正式复审、无效宣告请求并缴费,且保证正式提交文本与江苏保护中心审查的文本一致,否则将无法进入优先审查通道。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