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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机构调整!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商评委、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浏览数量: 695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9-02-20 来源: 本站

编者导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公告中提到了“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新业务用章和请求类表格/书式将于2019年4月1日启用,同时旧业务用章和旧请求类表格/书式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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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公告中提到了“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一、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涉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发出的通知书/书式、作出的行政决定、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二、机构调整后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统一启用新的业务印章。

三、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请求类表格/书式和发出类通知书/书式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替原专利局、原商标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原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此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也公布了“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19年2月15日)”,其中,赵刚被任命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附: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全文)

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为确保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涉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发出的通知书/书式、作出的行政决定、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二、机构调整后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统一启用新的业务印章。新业务印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具体业务类型组成,业务用章变更清单见附件1。  

三、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请求类表格/书式和发出类通知书/书式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替原专利局、原商标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原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书式清单见附件2。   

2019年3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登陆以下网址下载使用修改后的请求类表格/书式。   

专利业务请求类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cnipa.gov.cn/bgxz/index.htm 

商标业务请求类书式下载地址:http://sbj.saic.gov.cn/sbsq/sqss/   

四、新业务用章和请求类表格/书式将于2019年4月1日启用,同时旧业务用章和旧请求类表格/书式停用。   

五、机构调整后负责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审理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负责商标注册审查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负责商标争议事宜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特此公告。 


附件:1.业务用章变更清单 

附件:2.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书式清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2月14日 


附件1:业务用章变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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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书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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